台灣人可赴中當個體戶--中國對台灣在經濟上的磁吸效應會愈來愈明顯

        中國國台辦主任王毅昨宣布,中國將於11月1日施行新修訂的《個體工商戶條例》,台灣地區居民可在中國申請登記為個體工商戶。在中國工作的台商多表歡迎,認為這有利於資金不多的台灣民眾到中國創業。不過有小攤販擔心人生地不熟,對岸相關法律也不了解,甚至有攤商說,「感覺那裡政府什麼都要管」,無意前往中國當個體戶。

        依據中國相關規定,個體戶須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身分。為吸引台資,福建福州在2005年開放台灣民眾申請個體工商戶執照,目前福建台商個體戶超過600家,投資項目以餐飲、工藝品、服裝店、日用百貨、水果零售、茶莊等為主。協助台商解決經營問題的海基會台商張老師蕭新永表示,目前福州、廈門等少數城市已開放台灣民眾申請成立個體工商戶,不用太多資金,就可在當地開店或個人工作室,新條例實施後,依照福州等城市的「試點」經驗,「有專業技術或小額資本的人過去開店創業,比較有機會!」但他提醒,現在中國訂有《勞動合同法》等相關法令,在當地做生意要遵守當地法規。

         全國台灣同胞企業聯誼會新聞發言人葉惠德說,台灣很多小本經營的業者很有創意和競爭力,未來可到中國爭食大餅。在江蘇開設玩具公司的黃姓台商說,過去台商到中國創業,除幾個特定城市,都要找當地人合資,或借用「人頭」開店,常有台商和人頭講好價碼,後來生意變好,人頭獅子大開口要求提高價碼,衍生很多糾紛,開放台灣民眾可登記為個體戶,有助於資金不多的人到中國創業,「可能會成為第二波到中國投資的熱潮。」北京台商協會會長林清發指出,找人頭開店的風險、糾紛很多,尤其賺錢後,很多人頭反聲稱其所有權,「台灣人怎麼告也告不贏」。不過他也認為,開放台灣人申請登記為個體戶,是中國政府提供台灣人「國民待遇」的前奏,中國對台灣在經濟上的磁吸效應會愈來愈明顯。 另外,王毅昨說,有關部門已同意台灣居民可參加中國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;這些法律政策實施後,將為台灣人在中國發展提供更加寬廣的領域和更多的機會。經濟部智慧局官員表示,之前兩岸已開放像會計師執照等相互認證與考試,未來若專利代理人也獲允許開放,對台灣人民赴陸工作多了許多機會。

中國修訂《個體工商戶條例》重點
申請資格:台灣民眾
資金限制:無
個體戶形式:從事零星商業行為的小型個人商販或工作室,例如小吃店、泡沫紅茶店、服裝店等
資料來源:《蘋果》採訪整理2011年 06月13日


上海熱線新聞晨報2011-06-13

         從今年11月1日開始,臺灣居民可以在大陸當個體戶了。在昨天的第三屆海峽論壇上,國台辦主任王毅宣佈了大陸各有關部門惠及兩岸民眾的新舉措,其中涉及旅遊、航空、入出境、海西和平潭規劃、農民創業園、臺灣民眾在大陸就業等方面。臺灣中華青年交流協會創辦人李鐘桂博士興奮地表示,這些措施“用大陸的話說,就叫真‘給力’”。
         為方便兩岸人員交往,除上述開放赴台自由行,增加兩岸航班之外,從7月1日起,大陸方面將全面下調臺胞來大陸簽注收費標準,總體降幅達50%。8月1日起,增加四川省公安機關為在大陸的臺胞補發、換發5年有效臺胞證;在哈爾濱、徐州、煙臺機場口岸增設臺胞簽注點。
王毅表示,要認真辦好為兩岸民眾謀福利的實事。建立臺灣農產品銷往大陸的穩定、專業、高效的貿易平臺,實現對台農產品採購的常態化。大陸電子視像行業協會將於6月中旬再次組團赴台集中採購。大陸海貿會也將於7月組團赴台採購列入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定早收清單的產品。
         大陸將於今年11月1日施行新修訂的《個體工商戶條例》,也明確規定臺灣地區居民可以在大陸申請登記為個體工商戶。大陸有關部門已經同意,臺灣居民可以參加大陸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。這些將為臺胞在大陸發展提供更多機會。
        大陸方面希望儘快簽署兩岸投保協議,目前兩岸的商談總體進展順利。王毅表示,對於臺灣同胞關切的人身安全通報事宜,大陸各級主管部門高度重視,願本著以人為本的精神,積極對待,妥善處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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