尹啟銘表示,兩岸於去年6月簽署、9月生效的ECFA,意義重大。ECFA不僅前所未有地針對兩岸經濟發展搭建制度化平台,訂立降稅早收清單、擴大兩岸貿易,且後續還有貨品貿易、服務貿易、投資保障、爭端解決等4項協議也在進行協商,全部協商完畢後,對兩岸經貿發展將有歷史性影響。他認為,ECFA最重要的不僅僅是早收清單或投資保障協議,更重要的影響是讓台灣各界正確面對大陸市場,其中特別是ECFA第3章第6條提到的兩岸經濟合作,「研究雙方產業合作佈局和重點領域,推動雙方重大項目合作,協調解決雙方產業合作中出現的問題」;長遠來說,這是台灣產業根本發展方向。但尹啟銘也指出,兩岸在談判ECFA方面遇到最大困難,是彼此無法理解對方為何提出這樣的要求,需要一段時間的了解後才能進行談判;而且大陸一直強調對台灣讓利,但在實際談判過程中並非如此。
談到強化和擴大ECFA效益時,尹啟銘認為,兩岸最重要是協商開啟產業合作契機。兩岸同意加強智慧財產與保護、金融,貿易促進及貿易便捷化、海關、電子商務等方面合作,並研究雙方產業合作布局和重點領域,推動兩岸產業企業及雙方經貿團體互設辦事處。尹啟銘表示,大陸在崛起及成長過程中不斷強化本身競爭力,台灣生存之道就是要比大陸進步,跑得快。因此,尹啟銘說,面對大陸的政策限制、區域發展不均衡、兩岸產業差距等問題,有利發展台灣的優勢條件;所以,台灣企業應該掌握大陸新興商機,在ECFA基礎下,與跨國企業結成合作夥伴進軍大陸消費市場,並與大陸產業建立兩岸特色的合作模式。
〔中央社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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