就掃除ECFA障礙而言,要先了解大陸所謂「彼此照顧對方關切」的需求,北京要台灣開放哪些限制?基於「對等互利」,大陸提出來的合理開放條件,必須公允對待;台灣對陸資懷有戒心,因而對鬆綁陸資投資,採取謹慎和漸進政策,儘管台灣先後兩波鬆綁陸資投資,但陸資來台的成效不彰。
台灣應認真思考,如果視陸資為一般外資,會影響國家安全和金融穩定到何種程度?在全球化趨勢及大陸在全球經濟角色,以及兩岸經貿的緊密,過多的顧忌,實屬不必要。政府正在考慮對陸資來台投資採負面表列,是個好的起步,應該也只是第一步;即使為保護農民,但除台灣可自給自足的農產品不須開放外,其他台灣不生產而仰賴的農產品,為何不能開放大陸進口?這些基本問題必須優先解決。
台灣每年對大陸貿易順差逾400億美元,顯示台灣有很強的基礎優勢,大陸賣便宜的東西過來,品質差台灣可以不買,台灣賣貴一點的東西過去,品質好,我們照樣賣贏他們。台灣人其實不擔心開放,是怕政府沒有對策,如果政府有對策,人民就不會擔心。台灣對大陸的開放,官方需要建立自信。萬一評估後續協商的貨品貿易和服務業貿易也不可能完成,台灣就要思考,對ECFA的停損點要設在哪裡?而停損的負面影響又會有哪些?台灣輸不輸得起?
不論後續協商有多困難,兩岸企業最關切的投保協議要想辦法克服完成,以及如何在現有基礎下,深化兩岸產業分工,並落實LED照明、面板、電動車、無線城市和低溫物流等5項產業先期合作,維持台灣的產業優勢,這些都需要明確對策。台灣應以理說服大陸體認在經濟發展水平上,台灣依然高於大陸,大陸可利用台灣的優勢達到發展效益最優化。
同樣,台灣也可借大陸經濟發展推動經濟再升級。如此定位下,兩岸應盡快完成ECFA所有目標,將相互的經濟合作當作促進經濟轉型與升級的助推器,大陸可建立完整產業鏈,打開內需市場,台灣則可拓展銷路,不僅向上提高本身在全球產業鏈中的位置,也可促進台灣資源的優化配置,實現經濟的「有感」成長。
20111111 旺報 張大為(作者為中華徵信所總經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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