黃光男強調,文創產業是一個寬廣概念,不只是工藝品,也涵蓋藝術的、社會的、歷史的,可作為生活與觀光、休閒與美感的使用資源或商機,如果能夠經由產業化量產,深入大眾生活本質,引發其他國家人民興趣,也將成為一個國家行銷的軟實力。他舉廟前文化為例,多座歷史悠久的大廟,舉辦春節祈安、元宵節慶、平安點燈等活動,各年商機粗估2億元,民間信仰的一般寺廟更有上萬家,廟前常有人下棋、喝茶或演布袋戲,如果可以與產業結合,更可衍生茶經、養身保健等商機。又如,農業經由文創,從包裝、運輸、行銷、品牌到通路建立產銷鏈,產值從目前約7千億元增長為兆元產業是指日可待,最夯的伴手禮鳳梨酥,年產值從數億元暴增至2、3百億元是一例,還有茶文化、竹文化、酒文化、花卉等,都具文創發展潛力。
貼近庶民生活的文創產業也大有可為,婚紗文創產業涵蓋擇日、攝影、婚紗、化妝、喜餅、宴客、蜜月旅行等消費,台灣每年約10萬對新人結婚,平均每對花費20萬元估算,國內商機就有200億元,若結合觀光資源,更可吸引大陸、東南亞等國情侶來台辦婚宴。
黃光男分析,台灣社會的自由、和善、安全,是發展文創生活產業的重要資產,再者,承襲中華文化、儒道釋精神,是開發具文化底蘊的文創產業的基本能量,都是其他華人國家很難超越的。
不過台灣目前發展文創,據黃光男的觀察,正面臨人才、觀念、執行、配套不足,創投、企業界不知如何投資、贊助、應用等課題,當中有很多事是政府可以做的,包括文建會在520升格為文化部後,制定全面、宏觀的文化文創政策,且協調跨部會合作,使文化文創領域正常化、前進化、數位化,進而增加效益。
黃光男曾將多幅畫作授權給藝術大學的學生、文創企業,等學生、企業有賺錢,才酌收回饋金,用意就是要提倡文創商品產銷鏈。
20120402 工商時報 邱莉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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