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陸十二五時期的擴大內需政策,帶動內需市場成長,但各項政策落實到地方時,是由地方政府推動,其為保護本土廠商而實施的各種限制,成為台商進入的障礙根源。
台商在大陸內需市場面臨的政策障礙可分為進入障礙、執行障礙及立足點差異等類型,至於各類的障礙包括:
(一)許可、認證取得不易。台商取得各類行政許可、認證或執照之審批過程冗長,且流程需跨越橫向的各部委、垂直的中央與地方等不同層級,時程延宕,以致失去進入市場的最佳時機。尤其產品認證不止決定台商能否在一般市場銷售,也是申請各項政策優惠,如減稅、貸款等必備條件,影響台商經營大陸市場甚大。
(二)政府採購市場限制台商進入。大陸地方政府為保護本土陸商,以各種方式限制台商參與政府採購市場。
(三)服務業進入門檻高且配套條件不佳。台商進入大陸服務業市場時,需投入較高成本,如註冊資本門檻較高、銷售特定商品不能持有多數股權且要上報中央,以及營業地點受地方的城市發展規劃限制,營運條件與陸商有差別待遇。
(四)知識產權保護不周。台商投入大量資源開發的新技術或新產品,甫上市即被抄襲,低價在市場銷售;或推出品牌後被其他類似名稱的商標混淆。此外,台商申請專利、商標通常需耗時2至3年,甚至可能2年後又被駁回,知識產權沒有保障。
(五)地方政府保護主義。地方政府利用各種權力(如許可審批權)與資源(如政府採購及補貼)排除台商進入市場,保護當地廠商壯大。尤其在服務業的內需市場上,即使中央法令開放,若地方在配套條件給予差別待遇,台商難獲利。
面對大陸內需市場的隱形圍牆,如何協助台商突破障礙,具體作法可分為加強與地方政府連結、以兩岸協商方式突破制度面障礙,以及重點城市設立專職機構等策略。
在與地方政府連結方面,台灣可建立與大陸各地方政府的定期交流管道,了解當地市場環境及政府運作模式,並掌握地方政府需求。如兩岸建立地方政府採購及技術標準資訊的統一發布平台,由大陸各地台辦更新最新訊息,台商可即時掌握市場動態。
在兩岸協商以突破制度面障礙方面,應儘量爭取台商享有內資待遇,比照陸企享有相同稅率、補貼、投資項目及營運條件;設置單一窗口辦理各類行政許可申請,簡化跨部門、跨層級審批程序。
產品上市方面,協商兩岸產品相互認證,以簡化審查步驟、加快台灣產品在大陸上市時程。政府採購市場方面,可協助台商進入政府採購目錄,爭取台灣產品的國產化率降低至50%以下。
最後是應思考設立協助台商的專職機構,機構下可設立產業小組,媒合台商與地方政府或當地相關陸企,促進特定領域之合作機會,並針對當地台商遭遇的經營困難與地方政府進行溝通,並提出建議。例如台商最困擾的智慧財產權保護問題,該機構可與當地負責知識產權相關事務的部門建立合作關係,建立雙方知識產權爭議之聯繫與協調處理機制。
【經濟日報╱黃丹齊】2012.09.30 (作者是工研院IEK政策組兩岸研究部分析師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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